1 申請退貨/退款
根據本「退款與退貨政策」之條款與條件構成「服務條款」之一部份,買方可在7天猶豫期間到期前申請退還購買商品及/或退款。「史塔克履約保證」是史塔克所提供的一項服務,可應使用者要求協助其處理在交易過程中可能產生之衝突。在使用史塔克履約保證之前、期間或之後,使用者間均得私下溝通以解決歧見,或尋求當地相關主管機關的協助排解任何糾紛。
買方茲同意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依據「史塔克履約保證」或本退款與退貨政策申請退款:
買方之申請退款必須經由史塔克平台提交。
史塔克將逐案審核買方的各項申請,並根據上述條件及本服務條款,全權酌情決定是否通過買方的申請。
當史塔克收到買方的退貨及/或退款申請時,史塔克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賣方。賣方得按照史塔克於電子郵件通知中所載的步驟答覆買方的申請。賣方必須在電子郵件通知所規定的時間範圍內 (下稱「規定期間」) 給予答覆。若史塔克未在規定期間內收到賣方的消息,史塔克得推定賣方對買方的申請無答覆,並將繼續評估買方的申請,而不另外通知賣方。
史塔克將逐案審核賣方的各項答覆,並在考量賣方所述的狀況後,單方全權決定是否通過買方的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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